研生通知〔2021〕10号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精神,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确保在籍研究生核准和补录信息的准确和及时。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学院组织全体在籍研究生于2021年3月1日之前,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院网站--快速通道)--学籍信息--家庭情况和简历模块”,按照本人和家长自愿的原则,核准和补录如下信息:
填写注意事项:
1.学生按照本人和父母自愿原则,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在职的学生不用填报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2.学生和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永久居住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4.请核准、补录信息的同学务必如实填写,杜绝虚假填报。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完整、准确,确认无误后再提交。
信息采集工作事关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通知到所有在籍(含休学)学生,特别是出国不在校的学生,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2021年3月1日之前完成信息采集。
如有疑问可联系:
1.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
2.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韩争艳,62734935。
研究生院
2021年1月21日
高精尖
营养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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