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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营养与健康系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研生[2022]32号)文件要求,为更好的推进我系学科建设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储备和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2023年我系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研究生导师招生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谨遵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导师及其指导的研究生近三年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3)业务素质精湛,具备履行导师职责的条件和能力。一般应有主持在研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等学术成果,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有关研究生教学教改、思政建设等奖励;能够提供足够的科研经费、教学科研设施与场所等培养支撑条件,能够按时提供助研津贴;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上一年度抽检时没有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4)职称符合申报导师类别要求。其中,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任讲师职称满3年且具有博士学位;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5)年龄符合要求,任职时间(含延退期间)能够满足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6)正在指导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含延期毕业学生)总数不超过15名。

7)校外兼职导师须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取得兼职第一导师资格。

8)近三年(2018年至今)参加过研究生导师培训(校级培训或在研究生院备案的院级培训)。

9)上一年年终业绩考核工作量不得低于1

10)其他要求请参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附件1

二、招收硕士研究生应具备的资审条件

1)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任讲师、助理研究员职称3年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身心健康,一般应具有协助指导硕士生的经历。

2)近三年来(20196月)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主创人员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等。

3)能担负起实际指导硕士生的职责,能够提供硕士生科学研究所需的经费和条件。

三、招收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资审条件

  (1)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身心健康,一般应有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

  (2 近三年来(20196月)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主创人员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等。

 (3)能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职责,能够提供博士生科学研究所需的经费和条件。

二、组织实施

1)制定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认真学习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的通知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等通知要求,根据学院学科特点,统筹考虑专任教师规模和近年招生基数,制定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导师招生基本要求,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严格审核导师基本条件

学院是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的主体,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导师招生基本条件认真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导师立德树人情况,重点审核是否出现《中国农业大学师德“一票否决制”实施细则(暂行)》(中农大党发〔201847号)中列出的师德失范行为;

2.审核导师科研项目、经费等培养支撑条件是否满足需求;

3.审核导师职称是否相符,年龄是否可确保任职期间(含延退期间)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2023年招生导师年龄原则上须符合以下规定:

招生类型

学制

年龄要求

备注

硕士生

2

196571日之后

人事处审核通过的延迟退休教师,其延退

期间应能够满足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硕士生

3

196671日之后

硕博连读生

3

196671日之后

申请考核博士生

4

196771日之后

直博生

5

196871日之后

三、提交时间

请于612日前将附件2 《营养与健康系2023年导师资审通过名单汇总表》、附件3 营养与健康系2023年导师资审佐证材料汇总表》及佐证材料发送至jieyunluck@cau.edu.cn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

佐证材料要求:(1)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全文电子版PDF,发表时间要求:20196月至20226月;(2)获奖及专利证书电子扫描件;(3)经费截图或证明;(4)目前在籍指导研究生名单(学号+姓名,如协助指导请注明),20226月及以前毕业研究生不计入名单,20229月入学研究生不计入名单内。

四、公示及备案

通过营养系审核的导师名单须在系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填表要求及说明

1.“一级学科代码”填写学术型招生专业代码的前4位,即9901

2.“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填写专业学位招生领域代码的前4位,即0860

3.导师类别包括:A.博导兼硕导、B.仅博导、C.仅硕导,填表时直接填写对应的大写字母;

4.“是否为新增导师”栏对首次在我校招生的导师进行标注,包括:A.新增博导(之前为硕导)、B.新增博导(之前不为硕导)、C.新增硕导,填表时直接填写对应的大写字母,非新增导师此栏填“否”;

5.“是否为兼职导师”栏对校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行标注,兼职导师应在《中国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名单》中,且在聘期内;

6.“获批延迟退休时间”栏对获批延退导师的退休时间进行标注,无延迟退休情况不用填写;

7.“备注”栏对一些特殊情况进行说明,比如仅招收硕博连读生、仅招收2年制硕士生等。

六、其他

1.通过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与是否有招生指标不直接挂钩。

2.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启动前将有一次导师招生资格增补机会,主要面向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新增延迟退休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同时审核2022年度校级抽查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夏、秋、冬三次送审),对校级抽查评审中出现1篇“论文评阅不通过”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3年度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如有硕博连读生已被录取的,延迟一年停招);2022年出现2篇及以上“论文评阅不通过”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32024年度所有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3.通过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后的导师,须进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更新和完善导师库信息。详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pdf

附件2:营养与健康系2023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2023年营养与健康系导师招生资格审核佐证材料汇总表.xlsx

 

 

营养与健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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