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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营养与健康系关于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关于2023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更好服务广大师生,我系2023年上半年拟开展两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分别于2023年6月中下旬、7月中旬授予学位。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校级抽查:

(一)抽查时间:2023年3月30日(周四)

学位办每年春季学期开展应届生校级抽查工作,校级抽查名单将在2022年3月30日确定及公布,可自行在校学位办网站查看。

(二)抽查对象

1、博士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校级抽查。

2、部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按照“随机抽取、重点抽查、二级学科/领域全覆盖”的原则进行抽查,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

3、以下几种类型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需进行100%抽查送审:

1)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

2)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

3)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理了延期的研究生;

4)上一年度在北京市学位论文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以及校级硕士学位论文抽查中评阅不通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

5)新获批学位授权点的第一届研究生;

6)新获批导师所培养的第一届研究生;

7)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抽查学位论文的研究生。

校级抽查详细规定请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查管理办法》(研生〔2021〕1号)

(http://gradsch.cau.edu.cn/homepage/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5052)。

二、毕业生图像采集及信息核对

(一)图像采集:毕业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图像信息采集(通知详见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2023年预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的通知(时间更新)”http://gradsch1.cau.edu.cn/art/2023/2/15/art_37646_897789.html),完成后方可进行以下毕业程序。

(二)信息核对:所有毕业生(除已毕业研究生回校申请学位人员),请在2023年3月25前,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毕业信息”—“核对毕业信息”模块完成信息核对。

该信息是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网上核对只有一次,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段内按要求认真核对。如未认真核对,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如网上信息核对提交后又发现错误,请在上方截止日期前填写“研究生信息修改申请表”(附件1)交至系11019办公室,由系转交研究生院学籍科统一修改,过时将无法再修改。

(三)毕业生资格自检:毕业生须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毕业与学位”—“毕业资格自检”模块进行毕业资格自检。只有通过毕业资格自检的学生可发起毕业(学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如毕业资格自检有问题,可按系统提示问题联系负责老师解决。

(四)如申请延期,请于3月30日提交导师签字同意的《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附件2)至11019室。延期每年仅进行一次,统一延期一年(即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如有申请11月或1月毕业,可到时发起毕业申请。

【提示】在学位论文送审过程中评审不通过可申请“延期毕业”(已达到最长在校学习年限者不可再延期)。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答辩,按结业或肄业处理。未达到最长在校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修完培养方案及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完成培养环节,可在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前一学期提出申请结业。

三、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安排,营养与健康系将组织两次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资格审查批次。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

第一批次:2023年3月21日上午9:00-11:00

第二批次:2023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

资格审查具体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纸质版材料:在指定的时间提交至11019办公室

①学位论文一份(需本人及导师手写签字)。

②学位答辩申请书及导师承诺书(附件3);

学位论文需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及书写规范》(研生〔2019〕10号)撰写(附件4);

③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已发表或在线发表研究论文全文或盖红章的同意论文发表的中文正式接收函或往来邮件英文文章接收函的截屏打印件,接收函另需附文章全文,要求导师在接收函上写明“情况属实”字样并签字;

④申请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毕业生,还需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逾期无法申请延迟公开;

【提示】申请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所在系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安排送审,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评阅费由学位申请人及导师承担,学校承担答辩费及延迟公开期满后学位论文送教育部平台抽检匿名评审的费用。学位论文延迟公开详细规定请见《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研生〔2021〕2号)。学校将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进行重点检查,延迟公开论文在论文抽检中出现问题将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办法》(研生〔2019〕5号)从严处理。系将严格审批延迟公开学位论文的申请。

(二)电子版材料:除删除部分外,电子版的其他部分应与纸质版相同,电子版论文命名为:学号+姓名+专业,发送至邮箱:gaocongcong@cau.edu.cn,邮件主题为: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次资审材料+学号+姓名;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专业。

要求如下:

提交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格式要求:WORD版本,WORD2003或WORD2007均可。须删除封面、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图和照片。论文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论文题目.doc,(例如:张三_S120102201_马铃薯卷叶病毒.doc)。此电子版论文将用于查重,具体要求见“中国农业大学营养与健康系关于进行研究生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的暂行规定”(附件 6),图书馆对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的结果,只提供《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版,不提供重复的文字部分。查重结果将通过邮件反馈。

(三)资审结束后,需领取《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意见》附件7、表决票(附件8)等材料,并提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填写模板见附件9)并附一份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的正式成绩单(已修学分大于等于应修学分),资格审查小组将通过微信群通知具体时间,领取地点:11019办公室。

四、学位论文送审

(一)校级抽查的学位论文送审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送审。

1、送审对象:上述校级抽查人员

2、相关时间安排如下:

系内将于4月3日至5月14日期间的每周一向研究生院提交一次送审名单,研究生随时在系统中提交论文,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后,研究生院及时送审。校级抽查平台论文评阅意见返回时间一般为3-4周,研究生院将积极与平台方协调,及时将评阅意见反馈给各培养单位。若有评阅意见不通过需加送等情形,评阅时间顺延。请研究生和导师做好送审准备,预留论文送审和修改时间。

若研究生需在5月14日之后提交论文,研究生院也将积极协助送审。若因评阅周期之故,5月14日以后提交论文的评阅意见难以及时返回而导致研究生无法在6月或7月获得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有效,研究生可参加下一批次学位授予,下一批次学位授予时间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研判确定。

3、提交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校级抽查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隐去个人信息的PDF学位论文和相关信息,详见《线上提交学位论文操作流程》(附件10);

4、结果反馈:论文送审后的评阅意见,学位办返回后将反馈给学生及导师,学生依据意见修改论文并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表》(附件11)。

(二)学院送审

1、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的非校级抽查硕士论文,由导师自行组织送审。

2、申请延迟公开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系送审。(1)电子版学位论文。要求如下:论文需提交PDF格式的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号.pdf,提交的论文中不得有空页、学号,论文不署导师和作者姓名、不附个人简历和致谢。发送至邮箱:gaocongcong@cau.edu.cn,邮件主题:2023年上半年延迟公开论文送审,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学号+专业。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提交答辩申请

发布答辩公告(答辩前4天)前必须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答辩申请。

六、发布答辩公告

答辩秘书需在答辩前4天,将答辩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告知系教务老师,由系教务老师设置答辩秘书;答辩秘书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答辩公告(毕业答辩除外),同时输入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相关信息;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需再次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否则院学位评定委员会针对答辩委员会的意见无法进行表决。

七、答辩截止时间

(一)时间安排:

6月授予学位批次: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1日

7月授予学位批次:答辩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二)答辩要求及方式

请务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1年修订)》(中农大研生字〔2021〕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程序》(研生〔2016〕6号)相关规定开展学位答辩工作。研究生院及学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开展答辩督导,确保答辩工作规范、有序。

八、提交答辩材料

时间:答辩结束后一天内

地点:11019办公室

(一)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以下纸质版答辩材料:

1、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附件12)

1寸照片由学院统一粘贴,需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对于校外专家不方便取得纸质签名的,可凭答辩现场截图标注专家姓名加盖学院公章代替签名存档,或采用电子签名,并由专家本人签署电子签名授权书(由系存档备查)。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必须本人签名。

成绩单装订在第“Ⅰ-2”页与第“Ⅰ-3”页之间,须为研究生院所打印的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的正式成绩单(已修学分>=应修学分);

整本材料全部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除在指定位置加入盖章的正式成绩单外,不得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

2、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

硕士3份(附件16.1学术硕/附件16.2专硕)。双面打印,有多页时左上角装订,专家填写完成的评阅书由学院统一加盖“答辩材料专用章”后存档。

3、学位授予材料(存人事档案)(附件13)

个人信息及论文摘要和答辩决议等内容可直接录入,双面打印,不可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需学位申请人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4、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硕士3或5份)

5、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批表(附件14)

双面打印,不可加页,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答辩委员会秘书、指导教师、系(室)主任无需签名,可电脑直接填写录入。相关内容参照附件1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填表注意事项进行填写。

6、学位授予审批表(附件15)

单面打印,不可加页,只能填写空格的位置,不可变动页面排版及格式。

7、研究生学位论文依据评阅意见(附件16)和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附件17)

双面打印,可以加页,有多页时左上角装订。需研究生、导师签名的地方,必须“本人亲笔”签名。

8、纸质版学位论文:2本,双面印刷。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导师和学生均需手签。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须在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明延迟公开和期限,如“延迟公开★2年”。

9、如学位答辩线上进行,还需提交答辩过程截图6-8张,其中应包括1张摄像头开启状态下所有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人头像截图、1张汇报人答辩截图、1张答辩委员会主席截图、1张全景、1张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打印在一张A4纸上即可。

10.、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意见(限需要预答辩的研究生)

11、 申请延迟公开学生还需提交关于不扩散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的承诺书、延迟公开申请表(附件18)(限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文件规定-研究生院规定处下载相关附件)

注意事项:

1、所有学位授予信息均需上报国务院学位办,请注意信息的准确性。

2、不得改动电子版文档中的已有文字内容及字体。

3、所有材料均A4纸打印。

4、电子版材料明确要求需要手写的地方,一律需要将表格打印出来后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本人亲笔填写,不能粘贴签名图片后打印;其他内容可电脑录入或打印出空表后再手工填写,不得打印出空表后纸质粘贴,电脑录入均采用宋体五号单倍行距的格式。

(二)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毕业审批材料;

2、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表决票(硕士3份或5份),可在研究生院网页自行下载,研究生院网站-学籍-下载中心;

3、研究生毕业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可在研究生院网页自行下载,研究生院网站-学籍-下载中心;

4、毕业论文1份(双面印刷,研究生及导师必须签字)。

九、学位信息采集

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数据是学校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获得者国家备案系统”数据的基本内容,各位研究生填写前请认真阅读系统提示的《学位信息采集说明》。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将会导致后续学位认证出现问题,因此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1、学位信息采集时间

6月授予学位批次: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6月7日下午4:00前

7月授予学位批次:自学位答辩结束后至7月5日下午4:00前

2、学位信息采集步骤

全日制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议使用IE浏览器),单击“学位授予”栏后,再单击其中的子目录“学位信息采集”,并点击“开始采集”按钮;进入“学位信息采集”界面。请认真填写,所有内容不得无故缺项或简写,其中“姓名拼音”一项的填写顺序为姓在前名在后,填写完毕后单击“确定”按钮即自动提交。

温馨提示:无需提交纸质版,若提交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教务老师联系。

十、提交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授予学位后国家、北京市、学校开展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主要依据,请修改后谨慎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一旦提交后,均不得更改或撤回。

提交时间:

1、电子版学位论文:

6月授予学位批次:2023年6月5日-20日

7月授予学位批次:2023年7月3日-11日

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至中国农业大学图书馆(提交论文网址链接:http://202.205.86.31:8081/)。为防止集中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导致系统繁忙,请在论文修改完成、并经导师确认定稿后,尽快提交。如有问题请联系图书馆咨询,电子邮箱nicholis@cau.edu.cn,办公电话:62738640。电子版学位论文只需在学校图书馆网页提交。

2、纸质版学位论文:

6月授予学位批次:2023年6月20日(周二)9:00-11:30,14:00-17:00,11019办公室

7月授予学位批次:2023年7月11日(周二)9:00-11:30,14:00-17:00,11019办公室

纸质版学位论文按照学校要求双面印制,同其他答辩材料一起提交到11019室,每人3本,其中“独创性声明”及“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导师和学生均需手签字。

【提示】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需在纸质版和电子版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明延迟公开和期限,如“延迟公开★2年”。学位论文修改后谨慎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完全一致,一旦提交后,均不得更改或撤回。

十一、学位授予时间

根据上级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相关事宜,学位证书落款日期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日期一致。申请2023年上半年授予学位的研究生预计在6月中下旬、7月中旬获得学位证书。确切日期以学校实际学位授予工作安排为准。

十二、其他说明

系将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40号令《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和《关于严格执行导师负责制,杜绝研究生论文学术道德失范行为的通知》要求,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道德审查,请研究生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确保学位论文的真实性和原创性。

2023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范围暂定为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间授予学位的研究生。2023年7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将参加2024年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营养与健康系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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