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的推进我系学科建设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储备和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切实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做好2025年我系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研究生导师招生基本要求
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基本条件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基本条件。
二、招收硕士研究生应具备的资审条件
(1)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任讲师、助理研究员职称3年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身心健康,一般应具有协助指导硕士生的经历。
(2)近三年来(2021年6月-2024年5月)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主创人员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等。
(3)能担负起实际指导硕士生的职责,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能够提供硕士生科学研究所需的经费和条件。
三、招收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资审条件
(1)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位,身心健康,一般应有完整指导一届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
(2) 近三年来(2021年6月-2024年5月)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高水平期刊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作为主创人员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等。
(3)能担负起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职责,承担重要的科研项目,能够提供博士生科学研究所需的经费和条件。
(4)从严控制选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担任博士生导师数量。
二、组织实施
(1)制定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认真学习科技部印发《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的通知和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等通知要求,根据学院学科特点,统筹考虑专任教师规模和近年招生基数,制定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实施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导师招生基本要求,报研究生院备案。
(2)严格审核导师基本条件
学院是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的主体,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导师招生基本条件认真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导师立德树人情况,重点审核是否出现《中国农业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农大党发〔2019〕39号)中列出的师德失范行为;
2.审核导师科研项目、经费等培养支撑条件是否满足需求;
3.审核导师职称是否相符,年龄是否可确保任职期间(含延退期间)能够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2025年招生导师年龄原则上须符合以下规定:
招生类型 | 学制 | 年龄要求 | 备注 |
硕士生 | 2 | 1967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人事处审核通过的延迟退休教师,其延退期间应能够满足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
硕士生 | 3 | 196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
硕博连读生 | 3 | 1968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
申请考核博士生 | 4 | 196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
直博生 | 5 | 197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
三、提交时间和系统提交材料
符合申请招生条件和要求的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导师资格申请,点击“导师招生资格申请”进入系统申请页面。
1、提交时间:5月31日前,导师在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师)中填写年度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佐证材料(操作指南请见附件2)。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
2、佐证材料:所有材料请合并为一个PDF上传系统,在首页左上角写上本人姓名:
(1)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首页PDF,标出本人姓名所在位置,发表时间要求: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
(2)获奖及专利证书电子扫描件,标出本人姓名所在位置;时间要求: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
(3)在研项目截图证明、财务系统经费截图或证明,材料中需体现本人姓名。
四、公示及备案
通过营养系审核的导师名单须在系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填表要求及说明
1.我系“一级学科”名称为“营养与健康科学”,学科代码为9901; 不区分专业领域。
2.我系“专业学位类型”名称为“生物与医药”,代码为0860;专业学位领域为“生物技术与工程”,代码为086001;
3.如在以上两个专业均进行招生,系统内“学术学位招生类别”、“专业学位招生类别”两处均需填写。如漏填或不填,会影响后续相应专业招生。
六、其他
1.通过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与是否有招生指标不直接挂钩。
2.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启动前将有一次导师招生资格增补机会,仅面向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新增延迟退休且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同时审核2024年度校级抽查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对校级抽查评审中出现1篇“论文评阅不通过”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5年度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如有硕博连读生已被录取的,延迟一年停招);2024年出现2篇及以上“论文评阅不通过”学位论文的导师,停止其2025、2026年度所有研究生招生资格2年。
3.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津贴管理规定》(研生〔2014〕20号)文件规定,项目资助研究生是导师的岗位职责之一,学校将定期统计研究生助研津贴的支付情况,对于未支付助研津贴的导师,暂停招生导师资格。
4.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未按规定参加导师培训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申请。未按规定完成2023年导师培训的导师,可登陆“四有导师学院”补学。补学通过后填写导师培训记录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由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汇总后发至指定工作邮箱。经学位办审核无误后方可进行2025年导师招生资格申请。
5. 通过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后的导师,须进入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更新和完善导师库信息。详见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附件2:导师招生资格申请操作指南-发导师.doc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暂行).pdf
研究生院通知网址:
关于做好2025年度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http://gradsch1.cau.edu.cn/art/2024/5/22/art_37646_1025759.html
营养与健康系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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