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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营养与健康系2023年秋季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管理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7】50号)文件要求,结合营养系实际情况,现制定2023年秋季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一、资格考试的目的和内容

博士生资格考试是指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本人培养计划所规定的所有课程后,在开展学位论文工作之前所进行的学科综合考试。目的和内容是考察和评判应试者是否已具备本学科学位授予标准所规定的基本知识、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一些基本学术能力,包括文献综述能力、学术鉴别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研究设计能力等。

二、 资格考试的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营养系统一组织,面试由学生各培养指导组(不少于3人)自行组织,可采用PPT汇报等方式进行。

三、 资格考试的时间

(1)笔试: 11月16日(周四)9:00-11:00,建设大学1号楼16016教室。

(2)面试:由各培养指导组自行安排时间,但不应晚于11月16日。

四、 资格考试的对象

本次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对象是培养计划制定合格,并完成和通过所有课程学习的在籍全日制2022级普博生、2021级直博生及以前未完成考试的博士生(名单见附件1)。

五、资格考试的组织与流程

(1)成立营养系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组,按照要求,进行命题,组织笔试,评阅试卷。

(2)11月16日之前各培养指导组自行组织面试,并按照要求评分。

(3)11月16日之前将所有材料收齐,教务老师上传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六、资格考试的成绩评定

1、笔试成绩占70分,面试成绩占30分,总分100分。

2. 博士生资格考试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 61分-8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应试学生总数的20%;“优秀”(按90分计入成绩单和GPA)和“合格”(按80分计入成绩单和GPA)者视为考试通过,记2学分; “不合格”者视为考试不通过,不计学分。

3.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学期按时参加资格考试。因课程未完成而未进入资格考试名单的博士研究生,不能参加资格考试,记一次“不通过”。进入资格考试名单但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博士研究生,一律在成绩中标注“缺考”,计一次“不通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须提前递交书面缓考申请,经导师和所在院系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在成绩中标注“缓考”。

4. 博士生资格考试通过者,可以进入博士生论文研究阶段。博士生资格考试不通过者,应由学院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提出补修、重修、转硕士培养或终止培养等明确意见。原则上,不通过者可在一年内申请补考一次,除因课程未完成而“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外,其余重新考核通过者的学位论文须进行校级抽查,补考仍不通过者,按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做退学处理。

七、其他

1、笔试为开卷考试,五选四,黑色签字笔在答题纸上作答,作答时写清题目。考试期间,不允许使用任何电子产品进行查找,一经发现,记作本次考核“不通过”。

2、各培养指导组面试结束后将“博士资格考试面试记录表”(见附件2)签字后交至11019办公室。

 

附件1:博士生资格考试考核名单.xlsx

附件2:博士资格考试面试记录表.doc


                                             营养与健康系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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