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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备案与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的学生回信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实践基地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将课堂学习和乡村实践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更多的知农爱农新型人才,研究生院决定开展2023年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备案与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是强化产教融合育人机制、加强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与事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建立人才培养平台,落实政产学研用结合的重要载体;是各培养单位培养研究生的基本办学要求,也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指标。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评选是学校提升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实践基地管理,示范带动各级各类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因此,各培养单位应重视和加强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条件保障。


二、工作安排

(一)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备案

1.填写备案表。拟新增的院级研究生实践基地均应根据《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研生[2019]36号)(附件1)填写备案表(附件2)。

2.单位评审。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遴选标准和遴选程序进行评审,并填写审核意见。

3.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的研究生校外基地,需签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附件3),妥善解决知识产权归属等问题,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等。

4.系统填报。由基地校内联系人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实践基地模块中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备案表盖章扫描版、合作协议盖章扫描版,并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完成审批。

5.单位挂牌。经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备案的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由各培养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基地牌匾并进行挂牌。基地的一个合作周期为三年。合作期限内,正常履行合作职责和义务的基地,合作期满后可以根据需要重新备案。

(二)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评选

1.申报要求。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实践基地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培养单位申报校级研究生实践基地不得超过2个。

2.评选条件。

1)已稳定运行两年及以上的院级实践基地可申报校级实践基地;

2)基地近三年培养的研究生人数不少于30人,且在该基地的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

3)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在实践创新等方面取得突出成就,且有典型材料支撑;

4)具备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所需场地,能同时接纳50人以上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且能稳定承担研究生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基地优先。

3.材料填报。拟申报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应按要求撰写申报书(附件4)、并提供实践基地培养的优秀研究生案例介绍(1-2人)(每个案例2000字以内)、3分钟基地展示视频及其他支撑材料。

4.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必要时将进行实地考察。按程序确定入选校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名单并给予一定支持。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应文字简练、描述详实、图文并茂。

有意申请院级实践基地的负责人请在523日下午5点之前将附件2提交至邮箱gaocongcong@cau.edu.cn

有意申请校级实践基地的负责人请在523日下午5点之前将附件4附件5提交至gaocongcong@cau.edu.cn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研生〔2019〕36号).pdf

附件2:中国农业大学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备案表.docx

附件3:中国农业大学院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协议书.docx

附件4:中国农业大学校级研究生实践基地申报书.docx

附件5:中国农业大学校级研究生实践基地申报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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